绿岛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 |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六)(五)项担保事项时, | | --- | --- | --- | | | 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 |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 | | 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 | 过。 | | | 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 | | | | 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 | | | | 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 | | | | 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一)项至第(四) | | | |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 | |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向公司提出提案。 |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