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广东绿 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