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 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205 号)同意注册,绿岛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