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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 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的交易等,以下简称"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