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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 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 产生损失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 公司为其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