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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