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定期监事会会 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 1 和征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