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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