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