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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B 幢 22 层 电话:0571-88362156 传真:0571-88362156 邮编:310016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致: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