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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名下坐落于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地 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浙(2024)德清县不动产权第 0002831 号;面积 52,396.00 ㎡,)抵押至银行用于申请贷款,账面价值 4803.14 万元,抵 押期限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求为准,最终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 理指定的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