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2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汇隆新材、公司 | 指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2 年激 | 指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 | 制性股票 |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