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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