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山东凯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