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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