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_2024年01月修订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的决策 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 决定。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证券监管 部门对本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 本委员会委员选 ...

Kal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Shanghai) -开勒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_2024年01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