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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海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海龙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在任职期间内,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和股东大会 4 次,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