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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3582号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其中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 证。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 起报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对星华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