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监事会议事规则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 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