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邵 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包括独 立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