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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301092ZHENGGUANG(301092)2023-11-20 1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