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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092ZHENGGUANG(301092)2024-04-21 07:4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 有限公司、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宁波汉杰特液 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合计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