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 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