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 "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 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