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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
301127Tianyuan EP(301127)2024-05-12 08:48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天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 司董事会、总裁、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 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部其他人员协助 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1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