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 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