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亦不存在其他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要求中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力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禹久泓先生、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