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法律意见书 致: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 公司、瑞纳智能 | 指 |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