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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32Mankun(301132)2023-11-22 12:3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 吉安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名制度和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七条 经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 整。 第八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