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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32Mankun(301132)2023-11-22 12:3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 吉安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研发总监、营销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