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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1132Mankun(301132)2024-09-26 11:4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 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51-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 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1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