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凯 马 腾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 | | | 等资料,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现场,与相关人员访谈。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 |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 | √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 |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