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新乡天 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