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董事会相关会议记 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 员、审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 行核查。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井上 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万仕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微宙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拓宇(香港)有限公司、常州万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苏州市万盛祥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万晟祥科技有限公司,越南万 祥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