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 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三)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公司法》第一百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