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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81PIVOT AUTO(301181)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