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决策事宜,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