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91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超达装备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超达装备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超达装备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超达装备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