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301191FLINES(301191)2024-01-12 10:53

现场检查手段:将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 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查看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专区已报备的文件 等。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是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财务报 表、原始凭证、有关制度文件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访谈公司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 | ---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