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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301191FLINES(301191)2024-04-25 14:2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 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