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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友宇)

声明人 吴友宇 ,作为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一、本人已经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 的其他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加培训的,本人已书面承 诺在六十日内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