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 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