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融资的审批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 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