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 上的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