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