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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 2 | | 第三章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4 | | 第四章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5 | | 第五章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6 | | 第六章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6 | | 第七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8 | | 第八章 | 附 则 | 9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合称"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