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诚实信用、平 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关系、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