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 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亚香股份继续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