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拟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