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瑞 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瑞泰 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83,333,3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 ...